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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冤─糖果屋(巫婆)的心聲 邱湘庭

 

一、時空背景

原告小兄妹:我們和爸爸住在小木屋裡,有一天爸爸回來帶著一位女人說是我們的後母,但後母很討厭我們,後來才發現他其實是‧‧‧

被告巫婆(後母):我是一個在森林裡迷路的人,他們的爸爸救了我於是我便跟他結婚。我也是逼不得已才當他們的後母,而且我並不是巫婆!

 

二、事件一(把小兄妹帶到森林遺棄)

原告小兄妹:那天清晨,我們聽到後母逼迫爸爸˙把我們帶去森林,以砍材為藉口,讓我們待在森林,意圖要丟下我們。幸好我們撿了石頭沿路標註,才順利地回到家。

被告巫婆(後母):那天是被他們爸爸挖起來的,他叫我不要給小孩吃麵包,我們自己吃就好,並叫我騙他們說要帶他們出去走走,我也是逼不得已才答應的。要出發時,我還偷偷塞麵包給他們,看到他們平安回來我也很高興。

三、事件二(再一次被帶出去,遇到巫婆)

原告小兄妹:我們又在一次被帶出門,因為這次沒撿石頭,只好用身上的麵包屑代替,想不到循原路回家時,麵包都被小鳥吃掉了!我們迷了路,走著走著就來到了糖果屋,因為餓扁了,所以我們一看到糖果屋便瘋狂的享用了起來。突然,巫婆出現了,把我們抓起來關著,妹妹當傭人,把我關著要養胖我,然後把我吃了!

被告巫婆(後母):冤枉!我沒有要吃掉他們,是他們自願留下來幫忙抵罪。而且我看哥哥太瘦不讓他做家事,讓他多吃一點,並沒有虐待他們。

 

四、證人來了─小紅帽出場

小紅帽證詞:我是小紅帽,關於被告剛剛的證詞,我可以作證,我再去找奶奶的途中,經過了糖果屋,巫婆也慈祥地招待我吃糖果喝水,還騎著他的飛天掃把帶我去找奶奶,他人真得很好,你們都誤會他了!

五、尾聲─審判定讞

包大人:經過本人的抽絲剝繭後,此案大概有了眉目。證人你根本是冒牌小紅帽,你看你衣服不合尺寸,而且小紅帽是去探訪外婆而非奶奶!而後母妳也露餡了,從你的證詞中早得知你是巫婆的事實!但看在你當後母對孩子仍照顧有佳,盼你有期徒刑三年。讓你在獄中反省,希望你出孩之後能重新作人,退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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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筆不停‧陳玟錦與一群孩子的天馬行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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